北京专业离婚律师讲述 离婚过错方不影响 另一方承担孩子抚养费
时间:2023-01-23 09:26:34一方过错离婚不影响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费。接下来将由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北京专业离婚律师 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我和赵于2014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儿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男人甚至加了我。今年春节过后,我和赵同意离婚,对方表示愿意抚养儿子,但要求我每月承担1500元的赡养费。我想承担赡养费吗?
现实中,即使夫妻有出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等重大过错,离婚时无过错方也只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拒绝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无论是父母直接抚养的,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律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父母一方不能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是客观上无法支付,如因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监狱服刑等原因,确实无法抚养孩子。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由直接抚养方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经协议另一方同意不予支付。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显然不能保证子女所需的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