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讲述 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 也不得拒付子女抚养费
时间:2023-01-14 17:52:26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 也不得拒付子女抚养费.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我和前夫钟某因感情破裂离婚时,约定6岁的女儿和我住在一起,钟某按2000元/月支付抚养费。可从半年前开始,钟某因疫情原因多次拒绝支付抚养费,导致收入减少。钟某的做法对吗?钟的做法是错误的,即虽然疫情导致收入减少,但不得拒绝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分别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必须无条件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义务。无论父母是否有经济收入、经济收入、收入是否发生变化等,都不能作为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同样,钟也不能以疫情导致收入减少为由推卸抚养女儿的义务。另一方面,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不能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