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领证有了孩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时间:2022-11-23 09:20:16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同居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相称多年,也有的人办了婚礼却并没有领取过结婚证,那么如果两人在生活中,因为感情不和而想要离婚,没领结婚证怎么离?
一、未登记结婚,法律上婚姻关系未成立
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结婚登记是婚姻的成立要件,未登记的不产生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在我国,1994年2月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未依据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 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提起诉讼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之后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未登记的不产生婚姻关系,自然也不需要办理离婚。
二、未登记结婚,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均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子女具体归属抚养。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未登记结婚,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之间自然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离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后,易轶律师需要提醒您的是: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合法前提的,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因此也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结婚登记的只能算同居,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不需要进行离婚登记。